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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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关于成立中国药师协会居家药学服务药师分会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药物的合理使用,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国药师协会章程》《中国药师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药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决定成立居家药学服务药师分会,现将居家药学服务药师分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及社会药店药师居家药学服务能力及水平,积极推进我国居家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扩大药师职业社会影响力,促进我国合理用药水平的提升。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制定居家药学服务的服务标准及评价标准;
(二)组织专业队伍开发相应培训及实操课程体系;
(三)开展居家药学服务相关技能培训;
(四)建立居家药学服务试点并推广;
(五)指导居家药学服务开展及推广;
(六)开发居家药学服务相关信息化工具、建立智能化服务体系;
(七)围绕居家药学服务主题,开展国际间交流与合作;
(八)探索开展居家药学服务的有关奖励机制。
三、工作机制
以项目、课题、科研活动为主导,采取专家共商、民主决策的方式开展工作。
四、组成与机构设置
分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0名,委员29名,由药师、全科医师、医疗机构管理者与社会药店管理者组成。
分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负责分会日常管理和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合事务和项目管理人员若干名。
中国药师协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