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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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国药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各项服务能力,增强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现向全体会员及社会做以下承诺并接受监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关于行业协会的收费政策规定。协会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违规收费、不过高收费。
二、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防患于未然。经过自查,协会目前未发现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今后,将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定期对协会收费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提前排除隐患,确保收费项目合法合规。
三、提高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主动公开收费标准。协会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和协会章程规定,明确会员享有的基本服务。严格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制定并公开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严禁只收费不服务和重复收费。协会有关收费标准定期通过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四、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加强对分支机构管理。协会将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提高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自觉性。将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及时转发至分支机构学习贯彻。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等内部治理结构。坚决杜绝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及变相收费。
五、勤俭节约办会,控制办会成本。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应坚持勤俭节约办会,严格财务预算管理,控制办会成本,强化规范管理,更好的为政府、为行业和会员服务。
协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持续强化主动服务意识,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务实解决行业发展难题,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协会及各分支机构有违背承诺的行为,可随时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10-88312256(协会秘书处)。
中国药师协会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