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中医药学是我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中医药事业是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中医药法及其配套制度落地见效,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保障临床合理用药,中药临床服务至关重要。然而,人才短缺,经验不足,标准缺乏,我国中药临床药师开展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及标准,制约了中药临床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因此,亟需建立医疗机构中药临床药师工作标准,为中药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和规范化的服务内容,以充分发挥中药临床药师专业优势,促进中药临床合理使用。
本标准由中国药师协会中药临床药师分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药学分会、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共同发起,携手全国29家医院40多位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于2023年第十四届中国药师大会上正式发布。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有中药临床药师岗位的医疗机构,内容包括通则、药学查房、药学监护、药学门诊、药物重整、用药教育、用药咨询等。
下载:医疗机构中药临床药师工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