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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师协会合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5-02-13 来源: 阅读[]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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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合规管理,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切实防控风险,保障协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中国药师协会章程》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协会各项业务活动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协会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因未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而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为实现协会整体发展目标,有效防控合规风险,开展的包括对业务工作中潜在的风险点提出预警性和建设性的防范意见和措施。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合规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 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 坚持全面覆盖

将合规要求嵌入协会业务活动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

(三)坚持权责清晰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

(四)坚持务实高效

建立健全符合协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效能。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协会各部门(各岗位)、各分支机构开展的所有业务活动。

第三章 合规管理职责

第五条 协会负责人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作用,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

(一) 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基本制度;

(二)注意识别和防范合规风险;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主动倡导合规管理理念,积极培育协会合规文化;

(五)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推动并提升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第六条 协会工作人员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应当自主学习和掌握业务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积极参加合规培训和合规宣传活动;

(三)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开展合规风险评估,提出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落实相关合规要求;

(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配合违规问题整改。

第四章 合规管理流程

第七条 立项审批

党支部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对新项目开展进行把关,牵头进行风险识别和预警,全面系统地预判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潜在后果等进行分析,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性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并提出可行性意见,确保业务工作在党建引领下正确开展。

第八条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按照《中国药师协会合同管理规定》执行,合作协议经项目负责人、法律顾问、分管领导依次审核后,方可签署。

第九条 收费管理

中国药师协会收费行为执行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合规指南》(2024年第32号)相关规定。

第十条 预算与结算管理

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秘书处进行复核,财务部门负责税费审核,分管领导对预算进行最终审批,项目负责人在业务活动中应严格执行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负责人根据预算对结算进行把关,审核各类支出的合规性,包括支出标准、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等;主管领导复核后由财务人员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审批通过后,财务安排支付结算。

第十一条 过程监审。

在各项工作实施过程中,具体责任人要做到各项工作动态合规监审,发现不符合项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二条 结果查究。

各项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对各项工作的相关工作记录及各环节的原始资料逐一存档,随时备查。

第五章 反垄断合规管理

第十三条 协会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双反委发[2024]2号)相关规定,防止垄断行为发生。

第十四条 协会不断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不定期开展反垄断合规培训。

第十五条 协会对会员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的宣传,促进会员单位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以及协会《章程》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中国药师协会理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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