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
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发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全国有效
本报北京讯 记者李雪墨报道 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体系,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人事司指导、中国药师协会制定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发布。
中国药师协会会长张耀华介绍,目前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和教学质量存在发展不均衡、整体水平不高、教学内容和实践脱节的现状。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占取得资格人数比例的70%,尚未达到广覆盖、人人自觉接受继续教育的要求。此外,专业理论知识课程比例偏高,实用性不强,药学服务实践性精品课程较少。受注册管理限制,执业药师不能跨省、择优选择网络学习。
针对这些现状,《办法》提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成立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办法》还拓展了执业药师学习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等职业素养教育,医药法律法规、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执业规范、医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新技术新知识应用、健康管理等业务知识技能的学习。鼓励执业药师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
据悉,执业药师可以自主选择参加中国药师协会组织的示范性网络培训课程,也可以选择省级协会组织培训,获得的学分全国有效。学分信息将与国家总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中国药师协会负责对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