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
自律、维权、协调、服务 |
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相关要求,促进国家集采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确保各级医疗机构在执行国家集采药品政策中实现标准化、同质化、常态化与制度化管理,中国药师协会发起并组织国内相关专家编写《医疗机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管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专家共识》)。
经过遴选,全国128所三级医院302位编委参与《专家共识》编写,参编单位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与直辖市(不含港澳台地区)。八所牵头单位(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上海长征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分别负责全国七大区域参编单位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撰写《专家共识》各区域版,并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为保证《专家共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的形式提出反馈意见。
邮箱:gjjcyp2021@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附件:医疗机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管理专家共识(征求意见稿)
中国药师协会
2022年7月19日